摘要:
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,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,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法律法规,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要求。在北大法意数据库检索“三农”领域立法情况,通过分析表明:“三农”法律的基本框架可概括为宪法层面的“四条根本法”和法律层面的“五个制度集”,前者是指农业现代化国家任务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、农村经济承包经营体制和农民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建设者,后者是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、农业生产方式与产品管制制度、环境保护与动力能源保障制度、科学普及与技术支农制度、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制度。“三农”法律立法的经验主要有三点:在立法路径上,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试验认可并存;在立法思路上,发挥法律作为激励机制的理性工具作用;在治理策略上,保障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的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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